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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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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瀚律所代理山东某建筑公司4000万工程款胜诉

大瀚律所代理锦XX公司4000万工程款案件全额胜诉!
陈冠文、李平律师硬核维权,保住临期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近日,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就山东锦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称“锦xx公司”)诉临沂xxxx置业有限公司、兰陵县公共xx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25)鲁1324民初126xx号一审判决。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平、陈冠文律师领衔建工团队,为当事人实现3600余万元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全额胜诉,判决对方承担全部诉讼费。并在权利到期临界点、发包人变更过户双重阻碍下,成功保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再铸大瀚建工领域专业标杆!
案情核心:巨额欠款+权利将到期+项目过户,三重绝境
2021年,锦xx公司承建兰陵县xx福城项目,完工后原发包人世纪xx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2024年,项目发包人变更为兰陵县公共xxxx公司,债务清偿陷入僵局。经锦xx公司核算,欠付工程款本金达3651.15万元,且逾期利息持续产生。
更危急的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定行使期限仅18个月,本案在大瀚所接收时该权利已濒临到期,一旦逾期将永久灭失;加之项目所有权转移,优先受偿权能否存续争议极大,维权难度堪称顶级。2025年10月,大瀚律所紧急接受委托全权代理。
专业破局:数百起案件积淀,精准攻克疑难争议
深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多年,大瀚律所已成功代理数百起建设工程合同及房地产纠纷案件,汇聚顶尖建工法律人才,专研工程款追讨、优先受偿权、发包人变更、调差纠纷等复杂业务,实战经验深厚,胜诉能力行业领先。
接受委托后,李平、陈冠文律师凭借精湛法律功底与丰富办案经验,直击三大核心争议:
1,欠付工程款金额认定;
2,优先受偿权是否因发包人变更消灭;
3,到期临界权利能否挽救。
庭审中,两位律师严密举证、精准援引法条,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权利,依附工程本身,不因所有权转移而消灭,且起诉严格卡在18个月法定期限内,权利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完全采纳大瀚观点,优先受偿权不灭失
本案判决完全采纳大瀚律师代理意见,法院明确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特别赋予承包人的一项法定优先权,是为了保障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债权而设立。虽然案涉工程已经变更在第三人名下,但原告锦xx公司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并不因该工程所有的转移而丧失,其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对案涉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据此作出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3651.15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在3651.15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普法课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施工方回款“法定王牌”
何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确:发包人逾期不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就承建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普通债权受偿,无需合同约定,是法律赋予施工方的硬核保障。
核心价值:打赢官司+可拍卖房屋,双重兜底
本案判决生效后,不仅能追回本金利息,更可申请法院拍卖涉案住宅、车库等房屋,优先清偿工程款,即便项目过户、发包人变更,权利仍有效,回款保障力极强。
风险提醒:仅18个月!逾期永久丧失
该权利最长行使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到期即灭失。本案起诉时权利已临期,大瀚律师精准把握时效节点,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利益。
大瀚律所: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军者
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深耕建工与房地产法律领域,成功代理数百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李平、陈冠文律师领衔的建工团队,专注处理工程款追讨、优先受偿权主张、发包人变更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为建筑企业保驾护航。
不仅仅要打赢官司,更要将胜诉判决执行到位。从绝境中翻盘,在到期边缘胜诉,大瀚律所始终以顶尖专业实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行业标杆力量!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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